
114學年度第27期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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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日期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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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限 |
114年10月27日(一) 上午9時至114年11月14日(五) 下午5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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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
114年12月08日(一)下午3時 |
正取、備取名單公告於本校系網頁。(網址:https://gdece.site.nth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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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及繳費證明傳真期限 |
114年12月08日(一)下午3時 至114年12月12日(五)下午3時 止 |
錄取名單公告後,正取生請於114年12月12日(五)下午3時前繳費,掃描繳費證明並MAIL至指定信箱(yuchi@mx.nthu.edu.tw),逾期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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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名單 遞補通知 |
114年12月15日(一)下午3時 |
備取生請於收到通知後,114年12月19日(五)下午3時前繳費,掃描繳費證明並MAIL至指定信箱(yuchi@mx.nthu.edu.tw),逾期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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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名單 繳費期限 |
114年12月15日(一)下午3時至 114年12月19日(五)下午3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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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送審查結果至教育局(處) |
114年12月29日(一) 至 115年01月09日(五)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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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通知錄取學員上課注意事項 |
115年02月02日(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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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期程 |
115年03月01日(日) 起 115年07月19日(日) 止 |
每週日上午8時30分至18時30分 |
1.教保服務機構主任、教師或教保員。
2.幼稚園教師。
3.托兒所教保人員。
4.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畢業之教保服務機構(包括托兒所及幼稚園)負責人。
5.中華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服務於幼稚園,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代理教師:
(1)大學以上學歷。
(2)代理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系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3)其代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且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
6.中華民國100年12月31日以前,服務於托嬰中心,同時符合下列規定之教保人員:
(1)任職期間具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2)其任職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7.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以後,具教師或教保員資格且擔任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之代理人員,其代理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且代理期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之服務年資。
8. 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以後,服務於托嬰中心,同時符合下列資格之托育人員之服務年資:
(1)具備下列學歷之一:
A.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以前入學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於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B.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以後入學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於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2)其任職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自114年10月27日(一)上午9時起至114年11月14日(五)下午5時止。欲報名者請於本校幼兒教育學系網頁點選最新消息之報名連結,並掛號寄出紙本報名資料。
中華民國115年03月01日(日)至115年07月19日(日)止。
詳細資訊請詳閱附檔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第27期簡章.pdf。
(備註:為維護教學品質,本校保留授課日程、授課師資、授課地點調整異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