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第一次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系收件截止日:115/1/19(一)中午12:00止)
115年第一梯次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申請,請參考以下說明事項,審查流程為:系所→院→全球處。
幼教系辦收件時間至115/1/19(一)中午12:00止
相關公告已更新至全球事務處網頁,歡迎利用。
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300192,r9307.php?Lang=zh-tw
👉每院最多推薦2案,且排定優先順序,由校方進行薦送。將視申請案多寡評估是否召開審查會,或以通訊投票方式辦理。
一、繳交資料
(一) 紙本資料:通過之計畫紙本資料,請依計畫類別分開排序。
1.繳交資料01審查表[表一]及計畫主持人出國人員清冊[表二]
2.依計畫類別擇用繳交資料02或03
(二) 電子檔
1.繳交資料01審查表[表一]及計畫主持人出國人員清冊[表二]
2.繳交資料02或03 (以PDF檔案提交)
二、以下重要事項請留意,不符合要點規定者請即不予受理!
(一)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一定是、必須是、100%是赴外“實習 Internship”,"課程"、"訓練"、"研究"、"語言學習"皆不符合規定。教育部對審件把關趨於嚴格,往年曾經通過補助的案例,不代表可透過既有的資料重新提交申請,請申請者務必自行重新檢視是否符合規定。
(二)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的重要區別:以前往國家進行區分,請申請者留意,不要第一關就搞混了。
(三)本補助已行之有年,相關規範在要點中皆已詳細條列,請申請者務必詳閱,避免違反規定而蒙受損失,也可以不用花時間問承辦人,一兼二顧!
(四)選送生人數及機構務必確認適當,避免於教育部核定經費後異動,影響本校行政績效評比及貴教學單位下一年度校內評分優先順序。
(五)本次計畫執行時間一律為115年7月起至116年10月底(最晚須於116年10月31日前出國)。配合學海辦公室作業流程,校方無法提早於7月1日取得並撥付補助款給各計畫。若因個案規劃需提早於7月前啟程,須自行評估學生可承擔出國能力。
各類法規、表格、注意事項也可至雲端下載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