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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徽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Department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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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語教學次專長

依教育部次專長課程修習原則規定,修習次專長課程前,應向學校申請修讀並依學校修課規範條件修讀課程,有意願修習幼兒園類科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的師資生,需繳交申請表並檢附英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影本。

 

一、申請資格及適用對象:

入學年度

111-113學年度

109-110學年度

108學年度

修習資格

具備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證明,或具備 CEFR B1(或以上)相同等級的英語能力證明[註1]

具備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證明,或具備 CEFR B2級(或以上)相同等級的英語能力證明[註1],或大學入學考試英語(科)成績達前標

具備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證明,或具備 CEFR B2(或以上)相同等級的英語能力證明[註1],或大學入學考試英語(科)成績達前標

適用對象

修業適用自111學年度起取得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資格之師資生,相關實施規定悉依教育部「雙語教學師資培育實施計畫」或相關函示意旨規定辦理。

109學年度起取得幼兒園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者(包括師資培育學系及教育學程師資生),並通過申請修習「幼兒園類科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之師資生。

108學年度起取得幼兒園師資類科師資生資格者(包括師資培育學系及教育學程師資生),並通過申請修習「全英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之師資生。

[註1]由於取得「雙語教學次專長」資格的應備條件為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讀、說、寫)或取得 CEFR 語言參考架構 B2 級(或以上)的英語能力證明。建議各位同學在參加英語能力檢定時,以此標準為目標。

 

二、申請時間、應備文件:

開學第一、二週,檢具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申請表英語能力證明向師培中心課程組提出申請(時間請依師培中心公告為準)

(備註:111學年(含)後入學學生,通過申請前預修之幼兒園類科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仍可採計)

 

三、課程規劃:

(一)可修習課程請師資生自行參閱自身適用的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架構版本。

(二)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應修至少54學分。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課程,應修至少10學分,其中:

  1. 教育實踐課程-幼兒園教學實習為必修、幼兒園英語融入教材教法為必選,應修至少6學分。
  2. 教育基礎應修至少2學分,專門課程或教育方法課程應修至少2學分。
  3. 具修讀資格者應修習於備註欄顯示「Offered in English」及「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課程 」之課程,始得採計為「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併得採認為「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

適用

學年

修課說明

適用課架

109-113

學年度

修課

說明

課程

類別

科目名稱

開課年級

學分

備註

教育基礎類別應修至少2學分

教育

基礎

教育心理學

大一

2

  • 應修至少10學分。
  • 本校課程表總覽備註欄顯示「Offered in English」及「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課程」。
  • 修習幼兒園教學實習(雙語教學課程)前,需先修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幼兒園教材教法I幼兒園教材教法Ⅱ、幼兒園教保實習、幼兒園英語融入教材教法。

專門課程或教育方法課程應修至少2學分

專門

幼兒STEAM教育課程

大一

2

專門

幼兒文學

大二

2

教育

方法

幼兒多元文化教育

大三

2

雙語師培生必修

教育

實踐

幼兒園英語融入教材教法

大四

2

雙語師培生必修

教育

實踐

幼兒園教學實習

大四

4

113學年度

112學年度

111學年度

110學年度

109學年度

108學年度

修課

說明

課程

類別

科目名稱

開課

年級

學分

備註

教育基礎類別應修至少2學分

教育

基礎

教育心理學

大一

2

  • 應修至少10學分。
  • 本校課程表總覽備註欄顯示「Offered in English,全英語師資培育課程」。
  • 修習幼兒園教學實習(雙語教學課程)前,需先修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幼兒園教材教法I幼兒園教材教法Ⅱ、幼兒園教保實習、幼兒園英語融入教材教法。

專門課程或教育方法課程應修至少2學分

專門

幼兒STEAM教育課程

大一

2

專門

幼兒文學

大二

2

雙語師培生必修

教育

實踐

幼兒園英語融入教材教法

大四

2

雙語師培生必修

教育

實踐

幼兒園教學實習

大四

4

108學年度

 

四、課程採認:

依教育部次專長課程修習原則規定,次專長課程版本以修讀時版本為認定。申請辦理加註次專長課程採認及抵免,以申請日向前推算至多十年內所修習之科目及學分為限。

 

五、教育實習:

修習雙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師資生,其教學實習課程教育實習,應由師資培育之大學輔導安排其至實驗學校或雙語學校進行為原則。

 

六、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之應備條件:

申請修習雙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的同學,需完成下述條件,教師證書上才可加註「雙語次專長」 

(1)需修畢幼兒園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學分

(2)需修畢幼兒園類科全英語/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課程學分

(3)須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讀、說、寫)或取得CEFR語言參考架構B2級以上的英語能力證明。→證明無時效限制,相關英語能力證明請參考符合相當於CEFR語言參考架構B1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

(4)需取得畢業證書。

(5)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

(6)需完成雙語教育實習。

 

七、英語檢定補助申請:

(一)本校有學生參加英語檢定補助辦法,歡迎向英語教育中心提出申請。網址:https://nthu-english.site.nthu.edu.tw/p/406-1532-221468,r9154.php

(二)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說、讀、寫)或 CEFR B2 以上標準者且未獲本校其他補助者,得向本系申請補助報名費最高1,000元。已獲校內補助者,報名費補助金額以已獲補助之差額每人最高1,000元為上限。詳請參閱本系學生檢定補助要點

 

八、「雙教學語次專長」相關證明申請

(一)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請至師培中心網頁/課程組/檔案下載/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師資類科適用處下載修畢全英語、雙語教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申請表,並檢附通過之英語能力證明(聽讀說寫四項均需達CEFR B2級以上),繳送幼教系辦蓋章後,再送交予南大校區師培中心課程組楊小姐(chuya@mx.nthu.edu.tw,分機76292)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請洽詢南大校區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黃小姐(huishan_huang@mx.nthu.edu.tw、分機76282)

(三) 教師證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請洽詢南大校區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李小姐(cy.li@mx.nthu.edu.tw、分機7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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